【國歌法】條例下周五刊憲實施    曾國衞強調非惡法

政治

發布時間: 2020/06/04 18:3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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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法會通過國歌法,政府下周五(6月12日)刊憲後生效

《國歌法》約於今午5時以41票贊成、1票反對通過,除熱血公民鄭松泰投反對票外,所有民主派議員都沒有投票。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表示,條例將於本月12日正式刊憲及生效,又指訂立國歌法目的,是希望市民大眾尊重作為國家象徵標誌的國歌,不要作出公開侮辱國歌的行為,強調並不是惡法,亦不存在坊間所稱壓縮言論自由空間。

曾國衞會後見記者,感謝支持草案的所有議員,又指立法過程中政府一直強調,國歌法目的是希望市民大眾尊重作為國家象徵標誌的國歌,不要作出公開侮辱國歌的行為,強調並不是惡法,亦不存在坊間所稱壓縮言論自由空間。他又說,未來會進一步加強宣傳及教育,令市民對國家觀念進一步加強。

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於會後見記者時,提到多位民主派議員於會上潑有異味液體。他認為有關行為極不負責任,導致會議暫停四小時,產生的衛生問題亦令人擾憂,對此予以最強烈譴責,認為民主派阻礙議會發揮審議法案的憲制職能,有損立法會聲譽,亦有負公眾期望。

對於會否追究相關議員行為,梁君彥指,過程中有7名工作人員被潑中,指秘書處已經就事件報警,會交由警方跟進。

他強調,國歌法並非複雜的法案,已預留30小時讓議員充份討論,但有議員批評他預留太少時間同時,多次以極不檢點的行為阻撓會議,顯示他們並不是認真審議草案。加上自己早預告約5時就會讓官員發言後並表決,不認為有縮短會議。

記者:李淇